6月16日,《求是》杂志发表中共中央总书记、国家主席、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的重要文章《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重大意义,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》。
文章全面总结了民法典的中国特色、实践特色、时代特色,深刻阐明了民法典的重要意义,对如何有效实施好民法典作出了一系列科学部署,为我们正确认识民法典、更好地推动民法典实施,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、化解矛盾纠纷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提供了理论指南和思想指引。
民法典被誉为“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”,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,是新时代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,也是一部人民权利的法律宝典。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文章中所强调的:“实施好民法典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、保障人民权益实现和发展的必然要求,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、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,是提高我们党治国理政水平的必然要求。”
民惟邦本,本固邦宁。在我国革命、建设、改革各个历史时期,我们党都高度重视民事法律制定实施,各项历史成果为编纂民法典奠定了坚实基础。党的十八大以来,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顺应时代要求,回应人民期待,遵循以民为本、立法为民原则,把编纂民法典摆上重要日程,并于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部署。如今,这部体现国家性质、符合人民利益、顺应时代大势的法典表决通过、即将实施,实现了几代人的夙愿。
立善法于天下,则天下治。即将实施的民法典共7编,从对生命健康、财产安全、交易便利、生活幸福、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的平等保护,到对高空抛物、高铁霸座、抢夺方向盘、个人隐私、离婚冷静期等社会热点的及时关切,公民的日常民事活动都可以在其中找到依据,堪为公民权利的宣言书,在“民”与“法”之间彰显为民情怀。下一步,各地各部门要加强民法典普法工作,让全社会知法守法,依法保护权益,充分发挥民法典的重要作用。
令在必信,法在必行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:“民法典实施水平和效果,是衡量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履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尺度。”各级党和国家机关要明确履职尽责边界范围,坚决保护民事权利不受侵犯,不断促进民事关系和谐有序;要依法行政、严格执法、公正司法,确保群众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,坚决维护民法典权威;要加强配套法律法规制度建设,让民法典与时俱进完善发展,不断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、化解矛盾纠纷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能力和水平,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、走进群众心里。
人民是国家的主人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深刻领会扎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,坚持人民主体地位,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融入到全面依法治国伟大实践中,让民法典的精神和内容内化于心、外践于行,成为全体社会成员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。
转载自:央视网